發(fā)布《關于2019年12月首都機場航班正常管理措施實施情況的通告》
2020-01-22
根據《關于下發(fā)<首都機場航班運行質量評估考核細則(修訂稿)>的通知》(華北局發(fā)明電〔2018〕2176號)的有關要求,現針對2019年12月份首都機場航班運行質量評估考核結果,做出如下決定:
(一)12月首都機場始發(fā)航班起飛正常率低于75%,給予首都機場通報批評。
(二)12月首都機場進港航班平均滑入時間為12.7分鐘,已連續(xù)三個月未達到評估考核標準,給予首都機場通報批評,責令首都機場協(xié)調相關運行保障單位對有關問題進行深入分析,于通報下發(fā)7個工作日內上報限期整改報告。
(三)12月出港架次8(含)-59(含)的地區(qū)和外國航空公司中起飛正常率排名最后一位且低于50%的航空公司為土庫曼斯坦航空公司,給予土庫曼斯坦航空公司通報批評。本航季內土庫曼斯坦航空公司已連續(xù)兩個月受到通報批評,責令其于通報下發(fā)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限期整改方案。

